許多夫婦在生活中經常發生爭執。如果彼此不肯讓步,爭吵升級,他們可能會迫于壓力選擇離婚結束婚姻,但冷靜下來后,心里還是有一些想法的,你可能會后悔想要復婚。那么離婚后又復婚好嗎?今天小編就為大家來科普一下關于復婚的一些法律知識,希望大家可以從中得到幫助。
夫妻離婚是可以選擇復婚的,只要雙方能達成共識,不計前嫌,復婚也是挺好的。在婚姻里,如果對方犯了原則性錯誤,無論男女,離婚了就好聚好散,沒必要再復婚,但如果不是原則性問題,只是雞毛蒜皮的小事,這樣的情況,對方有所改變,兩個人能復婚就復婚吧!復婚還是有好處的,至少有共同的孩子,共同努力過的家,感情基礎等等。
辦理復婚其實跟辦理結婚的手續是一樣的,想要復婚的話,可以通過以下手續實現:
1、辦理復婚登記時,當事人首先需要準備好戶口證明、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身份證明、所在單位和村(居)委會或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,離婚的還需提供離婚證。
2、然后雙方需親自到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。
3、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及申請審查通過后,依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,在《結婚登記申請書》和結婚證上注明恢復結婚字樣,同時收回離婚證。
不算。1、復婚之后,之前離婚的財產是不算共同財產的。2、根據我國法律規定,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,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。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。因此,復婚前分得的財產,仍屬于該方的婚前財產,不會因為婚姻關系的恢而回歸于夫妻共同財產。
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復婚相關問題的詳細解釋,希望可以幫助到您,如果您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,歡迎咨詢大律師網,我們的律師將會竭誠為您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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